专利权利转让
网站管理员 点击:24568 (2014/11/20) 关闭
      一、专利转让概念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
      二、专利转让流程
      1、流程:签署转让合同——提交材料——受理——审查——审定——批准——告知
      2、审查通过经批准的,制作审批文书,通知申请单位;审查未通过或未经批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报审单位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和救济办法。
      三、专利转让合同须知
      专利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3、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5、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6、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山西科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为山西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提供山西专利申请,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专利检索、专利权利转让等代理及咨询服务。我们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团队为您把关,高效的前期咨询服务以及优质的后期管理维护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一直好评。详情请登陆www.kbipo.com或致电咨询。